將使用過的活性炭吸附雜質進行裂解、蒸發、脫附,并使其恢復原有之活性,以達到重復使用的目的,具有明顯的經濟效益。活性炭目前在環境保護,工業與民用方面己被大量使用,并且取得了相當的成效,然而活性炭在吸附飽合后需要更換。活性炭吸附是一個物理過程,因此可以采用高溫加熱將使用 過的活性炭內雜質脫附再生使用,再生后的活性炭其用途仍可連續重復使用及再生。活性炭與再生活性炭設備價格優質量好具備環保性。
采用活性炭吸附,必須避免高溫、高濕和高含塵量。漆霧、塵、焦油狀以及樹脂、熱分解物會阻塞吸附劑細孔使吸附劑性能劣化,吸附層阻力增大。處理小風量低溫低濃度有機廢氣可使用一般的活性炭吸附法。活性炭吸附裝置可分為固定床、移動床、流化(沸騰)床和流動床等多種形式。目前有害氣體的凈化處理采用固定床形式較為普遍,流化床多用作化工分離裝置。此外,作為大風量、低濃度排氣的濃縮裝置——蜂窩輪,則采取了回轉的形式。
活性炭吸附置按再生方法來區分,有非再生型、取出再生型和器內再生型。再生型吸附裝置,吸附劑在達到飽和后,需采用脫附才能恢復其吸附性能。常用的吸附劑再生方法有:水蒸氣再生法、惰性氣體再生法、熱空氣再生法、熱力再生法、煙道氣再生法、化學再生法、減壓再生法、微生物再生法和微波再生法等,其中前四種為常用的方法。